“喂!您好,石门县人民法院吗?你们要找的一名被执行人熊某已被我方控制,请迅速派人前来处理”。10月20日23时许,石门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年彩接到长沙市岳麓区警方的电话后,立刻从床上爬起来,马上联系执行干警和车辆,23时30分许,一台警车驶出石门县法院,杨局长带着2名执行干警冒着夜色出发了。
原来,被执行人熊某曾向申请人闫某借款10万元,偿还了3万元之后,余款迟迟不还。后闫某将熊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熊某偿还闫某借款本息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熊某并未履行,闫某于是申请强制执行。
不料进入执行程序后,熊某却不知所踪,法官于是将熊某纳入临控名单,上网布控,熊某在办理住宿登记时触网被抓。
经过3个多小时的奔波,凌晨4时多,执行干警终于抵达岳麓区公安局某派出所,经劝导,熊某仍未履行执行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将熊某带回石门县执行拘留。于是立即启程,马不停蹄的往回赶,上午9时许,忙碌了一个通宵后终于将熊某送进了石门县拘留所。
熊某被拘留后,其妻子主动来到法院缴纳了部分执行款,并就余款和申请人闫某达成了约期还款协议。(通讯员 田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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