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常德市法院系统公开宣判7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28名罪犯受到法律严惩。
本次公开宣判行动,共涉及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28人,分别在鼎城区、石门县、澧县、临澧县、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内公开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人民群众等参与旁听。其中鼎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某等12人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毁坏财物、贩卖毒品罪案;澧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某1、王某2强迫卖淫案和张某某强迫交易案;临澧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黄某某等6人寻衅滋事案;津市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罗某寻衅滋事案和梁某某、陈某等5人寻衅滋事案;石门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杨某某、熊某某寻衅滋事案。(通讯员 左龙 汪韦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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