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法官,我原以为还要多跑几趟法院,没想到你几个电话就让钱到账了,我真的很感谢!”2018年9月10日,汉寿法院执行干警吕芃呈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委托外地法院协助扣划,并迅速通过数字法院执行案款系统网上发放执行款,仅用2天时间足不出户顺利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刘某在广州某货运市场从事搬运工作,2017年8月,正在市场搬运货物的刘某被一辆倒车的叉车扎伤,经司法鉴定中心认定,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叉车司机黄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义务,2018年9月,刘某向汉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黄某在广州市某银行有足额财产,但该银行不支持系统内进行扣划,考虑到若派执行人员到广州市扣划,耗时费力,执行成本较高。执行干警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委托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进行扣划。仅仅1天时间,白云区法院就将案款顺利扣划至汉寿法院。汉寿法院执行干警改变了以往通过支票发放执行款的传统模式,通过数字法院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系统立即将执行款转入申请执行人账户。
执行攻坚战期间,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网络异地委托,数字法院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进行款物发放,契合了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定位,也符合“整合资源、科学配置权力、优化执行模式”,促进了执行工作高效运转,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讯员 罗德军 曾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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