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庭长,感谢法院帮我们调解,我们本来约定的7月8日给钱,但是周末你们不上班,所以我今天把钱送来了,你通知下原告来拿吧……”,原来是湖南省汉寿人民法院蒋家嘴法庭以巡回审理方式成功调解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被告王某来法庭主动要求履行义务。
2017年9月,近七旬的王某驾驶三轮车左转弯的时候撞到何某乘坐的摩托车,导致何某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1万余元。经过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司机负次要责任,何某不负责任。随后,何某经鉴定构成八级、十级伤残,并多次要求王某赔偿未果,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王某赔偿20万余元。
法庭立案后,主审法官审查发现王某驾驶的三轮车没有买交强险,依据法律规定王某可能要承担巨额的赔偿,向庭长汇报该情况后,庭长决定对该案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与当地村干部联系在其陪同下到王某家中送达诉状副本和传票等,并了解了王某的家庭情况。
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的村干部、亲友及当地村民均来到现场旁听,开庭前,主审法官向到场村民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庭长还亲自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法庭的职能职责。庭审中,主审法官详细询问双方当事人事故的发生经过,王某的态度终于由对方主动撞自己转变为自己开车左转弯时观察不够,自己愿意赔偿但确实没有能力。
休庭后,法官邀请村干部一同组织协调,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调,王某的子女表示愿意为自己的老父亲凑齐赔偿款4万元赔偿给何某。法庭宣布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后,再次对村民普及交强险的重要性,以及开车时要注意安全文明驾驶。蒋家嘴法庭现场以案普法,真正实现了息诉止争与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讯员 刘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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