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廊坊市大城县人民检察院获悉,12月11日,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案组出庭公诉赵春发等11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因本案被告人中有未成年人,庭审依法不公开审理。
经审查,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赵春发纠集胡某某、刁某某等人,在大城县内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其团伙内部成员又交叉结伙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严重扰乱了该县的社会治安。
大城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严格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机制,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捕诉合一工作机制,组成了检察长、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四个专案组,从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阶段,全程跟踪、办理。该案是大城县检察院运用捕诉合一工作机制办理的第一起涉恶团伙犯罪案件。(通讯员 杨字娥 孝显龙 彭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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