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刘局长,代我向李院长、常局长问好,要不是你们引路协助,这次执行不会这么轻松见效的,希望你们常去我院沟通交流。”这是北京市平谷区法院副院长张久新在收兵归队前对河北省兴隆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伟的告别语。
11月3日,兴隆县法院执行局接到北京市平谷区法院要求协助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当事人为兴隆县六道河镇六道沟村陈某某。因该案长达四年,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执行,执行难度较大,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海金,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常江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责成执行局副局长刘伟带队抽调精干力量前往协助配合执行。
下午5时2分,几辆警车于兴隆县六道河镇思家岭隧道会合,两家变一家,兴隆县法院几名干警与平谷区法院副院长张久新所率十余名执行干警汇聚一体。20余名干警即刻召开现场办公会,制定详尽执行计划,部署周密执行行动。
几辆警车按计划分批次前进,十分钟之后到达被执行人陈某某家中,执行法官及法警迅速对被执行人住所形成包围态势,将被执行人陈某某及其妻子成功堵在家中。
被执行人陈某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需给付申请人4万元,但一直未主动履行。
“我不是不给钱,只是我家中确实有了困难。”被执行人陈某某见到执行干警慌了神,立刻向张院长及主办法官报告自己的财产和家中状况。考虑到陈某某一直在平谷区某建筑工地打工,但是工资一直未发放,且陈某某妻子愿意担保,保证在一星期之后,领了工资款主动交到平谷区法院,张院长命令主办法官向陈某某送达传票,并要求陈某某妻子出具担保书,这起长达四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总算有了进展。
速战速决成效显著。从双方法院会合到陈某某妻子出具担保书,前后不到三十分钟。通过双方法院的及时行动,充分利用周末傍晚时机,打了被执行人一个措手不及。正如行动之后兴隆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伟在接受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组采访时提到的,“省级执行联动协作,能够更加精准、迅速缓解异地执行难问题。”
近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深化,针对执行案件人、财、物等因素跨区域分布的普遍情况,兴隆县人民法院在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以及三河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签订了《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实施细则》的大背景下,积极开展省级执行联动协作,构建执行联动协作格局常态化,有效破解跨区域“执行难”。(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刘振宇 王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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