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站在服务民生的高度,迅速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此次调待共涉及全县4189名退休人员,人均月增资173.41元,8月底前将全部发放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手中,其中补发1-7月份养老金508.4万元。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含退职)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原工资100%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的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普遍调整采取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主要是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3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20元增加,挂钩调整是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年增加1.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17年12月按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5%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退休退职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截止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至74周岁的每月增加20元,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月增加30元,80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40元。符合文件规定范围的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25元。(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赵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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