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几经周折、特殊的离婚纠纷,在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家事审判庭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圆满结案。
该案原告张某(男方)与被告于某(女方)2012年结婚,2013年生育一子,结婚四年以后,夫妻经常因为琐事吵架,夫妻间难以沟通,女方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因家里亲朋多方劝解,又顾虑孩子幼小,为了维持家庭完整,女方撤诉,但夫妻感情并未因此而好转,男方又向法院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起诉,并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系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为其二人购买的世纪城一套房子,对此,双方产生争执,女方认为此房是其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属个人财产,男方认为,虽是女方父母出资购买,但其也共同进行房贷偿还,而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其与女方两个人的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
家事审判庭受理此案后,庭长谭振了解到该起案件几经周折,历时较长,如今原被告再次诉讼,态度消极,考虑到案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立即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指派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法官王淑双调解此案。王法官快速联系到原、被告详细了解案情,原告、被告分别诉苦水系婚姻生活过程中的各种不适,王法官通过走访,全面了解到女方父母当初出资购房的初衷系期盼其二人好好过日子,又了解到女方父母一直帮忙照顾外孙子的付出,决定从情理角度入手,劝导作为原告的张某作出让步,但原被告双方分歧重重,无法达成共识。王法官多次劝导双方当事人顾及夫妻一场的情分及家里老人和孩子幼小的情况,尽量宽容让步,在调解过程中,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由评估部对房屋进行作价,在双方对价格没有争议的情况下,给出了两套方案,供其二人选择,王法官不停地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疏导,讲亲情、讲法律、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
最终,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得以改变,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既解决了恶化了婚姻关系,也解决了双方当事人长久的财产分割纠纷烦恼,女方当事人感激之余,特送来锦旗感谢法官为民司法的倾情做法,社会效果良好。(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刘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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