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7年8月平泉市荣获首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后,2018年9月,河北省平泉市再次获得了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名颁发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称号。
自2017年平泉获首批示范县称号以来,该市发展农村公路的步伐并没有停歇,而是把眼光放投向了更高的标准、更远的目标上。他们把创建工作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脱贫攻坚相结合、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相结合、与全面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相结合,走出了一条具有平泉特色的“四好农村路”创建之路。
平泉市清醒地认识到,“让百姓脱贫致富,让经济腾飞,就必须先打破公路交通这个制约瓶颈”。为实现这一目标,平泉市在财力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始终把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总目标,实施了一批县乡级公路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村村通、危桥改造等公路交通项目,近年来,全市共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943个、里程超过1000公里,总投资近7亿元,域内5条县级公路、16条重要乡级公路得以升级改造,极大地解决了沿线百姓出行及农产品运输问题,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让广大群众因便捷交通有了满满的获得感,“出门水泥路,抬脚上客车”的梦想正在逐步成为现实。在交通的助力推动下,近年来,平泉农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调整、农民收入稳步增加,12万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2017年成为全国首批28个脱贫摘帽县之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139元。(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胡深 姜东杰)
相关阅读
2023-10-14 11:29:14
2022-11-20 20:31:49
2022-09-16 22:36:58
2022-05-18 23:22:46
2022-05-01 20: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