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廊坊市永清县法院召开“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活动情况进行了说明通报。永清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旭军,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魏东升, 永清法庭庭长张洪涛,县法院宣传工作负责人周洪辉出席了发布会。
“我们邻居之间的宅基地纠纷,要论以往还得跑很远的路去永清法庭(中心法庭),现在一乡一庭的法官上门处理、就地解决,确实方便多了。”永清县东和顺营村民韩某说出了心里话。据悉,永清法院自2018年5月以来,按照河北省高院、廊坊市中院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的工作部署,延伸职能、勇探新路、超前化解,依托原有繁简分流大速裁模式,将“一人一事一号”立案登记与诉前化解、“一乡一庭”、调解速裁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诉前快速解决。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永清县法院着力推进“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主动加强协调指导,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开展“创无”工作以来,在全县300多个自然村中,达到无诉讼、无涉诉信访、未发生治安案件等标准的村街已达57个。
永清县法院通过积极向党委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形成了党委牵头、法院主办、社会各界联动的,举全县之力、全力攻坚的工作格局;通过夯实基础,建强机构,依托“一乡一庭”打造诉前化解的坚强堡垒;通过勇开新路,科学分案,促进了立案登记案件的有序流转;通过诉调对接,诉前化解,推进了“创无”工作的深入开展。
据介绍,永清县法院自创建“无讼乡镇、村街”活动开展以来,收效显著,已经得到了多方认可。永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华维批示说:“永清法院‘创无讼乡镇、村街’的举措,为我县巩固乡镇基础政权、推动平安永清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7月,该院创建“无诉讼乡镇、村街”工作得到省法院副院长王越飞的肯定,并亲自批示:“无讼乡村建设是诉调对接和一乡一庭工作有效抓手,廊坊永清法院经验值得全省法院学习、借鉴。”8月,最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肯定该院“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工作传承创新“枫桥经验”,并刊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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