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2018年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促进全市农机合作社的进一步壮大做强,近日,常德市农机局联合常德市纪委驻农委纪检监察组、常德市财政局等单位,对常德地区申报2018年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项目的26家现代农机合作社和申报2018年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的5家以经作林果等特色作物为主业的农机合作社进行了现场验收审查。
9月20日,市纪委驻农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邹凯、市农机化局局长郭南方、市纪委驻农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陈宏伟、市财政局农财科科长戴志宏、市农机化局计财科科长龙晓芬、市农机化局监察室主任赵雅、鼎城区农机化局纪检组长喻富国、鼎城区财政局农财股长陈英以及相关验收人员参加了鼎城区的验收活动。
验收组严格对照省农委、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要求,逐一核实各农机合作社的建设情况,并重点对合作社农机具的购置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示范社原则上配备相应的大马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工厂化育秧设施、高速插秧(抛秧、直播)机、烘干机和其他先进设备等机具数量不少于20台套,并对各农机合作社的经营场所、机库棚建设及其配套设施、台账等进行了实地考查验收。
郭南方局长还仔细询问了合作社今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鼓励合作社攻坚克难,不断创新、进取,锻造成更加具有模范性的现代合作社。截止发稿日,所有区域的验收工作已基本完成。通过实地验收,验收组对31家农机合作社进行了综合点评,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保证常德农机合作社在现代化农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月底农机局将根据市纪委、市财政等部门的验收意见对各县市区申报的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进行择优推荐并报送省局,待省局确定初选名单,各县市区农机局据此通知示范社自主采购所需农机具,凭总额大于10 万元的购机发票到所在县财政部门领取相关奖励资金。(刘泉全 通讯员 赵雅 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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