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城县北李庄村孙某来到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将写有“心系百姓,为民执法”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对检察院表示真挚的感谢。
据了解,办案检察官在审查孙某向该院提出的民事监督案件过程中,通过上门走访,认真核实和研判,了解到孙某独自生活,因年龄已高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认为孙某符合司法救助申请条件,按照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主动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10000元。
该案的办理,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目的,坚持司法救助与人文关怀并重为原则,既为申请人解决了暂时的生活困难,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毕冬旺 彭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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