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效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根据《承德市2018年劣质散煤强化治理实施方案》及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燃煤使用单位用煤监管的通知》要求,承德高新区环保分局制定了区域燃煤使用单位强化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监管清单。要求燃煤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燃煤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内控制度及燃煤使用档案,对煤炭煤质进行检测,确保燃用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煤炭。同时,为进一步强化辖区内燃煤使用单位煤质监管,环保部门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燃煤使用单位进行监管,对发现燃用不合格煤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
近日,高新区环保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重点燃煤使用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内控制度建立、用煤台账建立及企业煤质检验情况,并对建投承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用煤单位的煤质进行了取样,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姚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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