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下午,承德市营子区法院召开第四次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两起刑事案件,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国强、副检察长冯俊录应邀列席会议。
王海涛院长表示,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是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2007年与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两次发布《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维护公平正义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此次赵国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推动营子区司法改革走向纵深的重要举措,对于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健全检察监督有重要意义。
赵国强检察长表示,列席审判委员会是检查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公平争议,优化审判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列席会议,从另一个角度倾听了解法院对检察监督的意见,有利于法、检两院加强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沟通,解决案件争议和分歧,共同提升办案质量。
会上,承办法官做了案情汇报,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审理情况,各位审判委员会委员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一一发表意见,进行了深入讨论。(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庄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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