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执行力度,归根结底还是要形成执行震慑,多部门联合才能落实震慑之义。”河北省丰宁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在本周丰宁法院执行局执行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19个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今年七月以来,丰宁法院通过公安临控145人,截至目前已有12人被抓,充分实现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8月22日晚11时,丰宁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丰宁警方电话,告知本院一起典当纠纷的被执行人陈某1已经被控制。随之丰宁法院干警紧急召集执行人员四名前往抓获现场。
据悉,陈某1是丰宁本地一家企业老板,2009年至2015年间,陈某1共向原告三次进行借款,借款总金额达到51万元并约定利息。经审理,三笔债务尚未超过约定的保证期间,陈某2承担保证责任。
2018年2月1日,本案原告向丰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当月的网络查控中仅查询到陈某1有轿车一辆,遂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后被执行人陈某1出现无法联系、传唤不到位的情况,执行法官无法进行有效沟通,导致案件进展一度处于停滞状态,为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18年8月7日,执行法官只好把许某提交给公安机关纳入临时布控系统。,并于2018年8月22日晚抓获。
当天夜里凌晨三时左右,被执行人陈某1被送进了拘留所,次日他的孩子在他的安排下来到法院缴纳了30万元欠款,对剩余欠款在次日和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陈某1说“看守所这一夜很难受,我三点进去后就一直坐在床边等天亮,想着不能这样,不论在还钱还是和申请人、执行法官的沟通上我要积极一些。”
丰宁法院与公安机关深化执行联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将下落不明、“失踪”的被执行人信息提交给公安机关实施临时布控,一旦被执行人触网,公安机关立即出动警力临时控制被执行人,随后第一时间通知法院,法院再将被执行带回法院迅速推动案件进程。(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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