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在常德市城区武陵大道武陵阁路口,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五中队民警在该路口早高峰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J27**1的水泥罐车由东向西驶来。由于正值早高峰时段,路面车流量大,民警立即上前指挥水泥罐车缓慢向路边安全地带停靠,接受检查。经询问,这辆水泥罐车刚从附近建筑工地卸完货物后,早上准备离开市区。按规定,这个时间段常德市中心城区是禁止大货车通行的。民警对驾驶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进行了法制宣传,指出了违法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的危害。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2条第7项之规定,民警对驾驶人陈某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
现场查获违法行为
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为进一步巩固交通秩序整治成果,营造常德市城区畅通安全交通环境,常德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持续加大对水泥罐车、城市渣土车等车辆违法进行集中整治。截止目前,大队共查处水泥罐车、城市渣土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近200起。得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大队以水泥罐车和城市渣土车驾驶人为重点,进行安全行车宣传,重点宣讲当前严峻交通安全形势、交通违法后果、交通事故危害,并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为载体,深入到企业、公司,组织广大驾驶人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交通安全宣传片,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自觉性。二是依法严管重罚。大队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加大巡逻和查纠力度,特别加强对晚 22时至次日7时的管控,重点查处水泥罐车、渣土车的闯禁行、闯红灯、强行超会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驶证。三是强化重点路段管控。大队切实发挥路面交通管理和巡逻防控职能,实行夜查等弹性工作制,重点对武陵大道、洞庭大道、建设路、人民路等中心城区和早晨、中午、傍晚三个高峰时段违法的查处力度,尽最大努力减少因水泥罐车、渣土车进城造成的交通拥堵。四是建立联动机制。大队认真分析研判水泥罐车、渣土车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积极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并主动联系协调城管、城建等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形成了各方配合、协同运作、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辖管城市水泥罐车、渣土车违法得到有效管控。(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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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7 14: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