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8日下午,事故当事人姜春艳及家属来到兴隆县交警大队半壁山中队,为中队交警送上了一面印有“热情服务 破案神速”的锦旗,感谢中队民警严谨办案、为民服务的精神。
案件发生在7月12日18时许,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半壁山镇佛爷来村路段,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刮撞,造成电动车上一名7岁小孩受伤,摩托车撞人后驾车逃逸。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并进行仔细勘察,后沿着肇事者逃逸方向调取沿街监控视频进行查看。7月13日上午,中队民警经过排查,锁定了嫌疑车辆为温某某驾驶的无牌号黑色趴赛摩托车。11时许,中队民警在半壁山赵杖子村温某某家找到了嫌疑车辆,经过与现场碎片比对,摩托车损坏部分与碎片完全吻合,温某某(男,21岁,半壁山镇赵杖子村人)对驾驶摩托车撞人的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事故经过与逃逸的过程。随后中队民警将逃逸车辆扣押到停车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八条之规定对温某某处以罚款700元,驾驶证记12分。(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褚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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