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霸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向阳宣布,为进一步优化公益诉讼环境,霸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部门近日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从组织领导、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经费保障等方面为公益诉讼“保驾护航”。
据介绍,今年四月份,霸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网络巡查发现,该市存在一些网络餐饮平台入网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商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部分商家无实体经营店铺等问题。“食品安全大于天”,接举报后,霸州市人民检察院立即依法启动诉前程序,对网络餐饮平台上入网经营的200余家商家进行了全面排查,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很快,霸州市相关部门就整治情况向霸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查处回复,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网络订餐服务单位200余家次,下达责任令整改通知书90多份,查处60余家。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新常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先后组织民行部门参加高检院、省院组织的公益诉讼专题培训班,邀请了法律专家,对民行、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干警进行集中授课。为学习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该院还组织业务骨干到贵州、浙江等地参观考察,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用专业的人才办好专业的事。
为形成合力,霸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作出统一安排部署,同时,整合检察院内部资源,指定两名入额检察官专办公益诉讼案件,确定了以民行部门为主,公诉、环检、侦监、刑事执行检察等部门为辅的办案模式,组建大公益诉讼队伍,避免民行部门单打独斗,同时还制定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移送暂行办法》。
6月7日,由霸州市检察院发起,霸州市人大牵头,环保、食药监、国土等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40余人参加的座谈会召开,会议对公益诉讼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宣传,征求了意见和建议,随后,霸州市检察院还与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协作配合长效机制及霸州市公益诉讼沟通联系的“大家庭”。
据了解,自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以来,霸州市检察院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其中国有财产保护类案件2件,环境保护案件2件,食品安全案件1件,水利工程案件1件;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所有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回复,并积极履行职责,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刘振山 通讯员 李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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