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烘托“遵法守规明礼 安全文明出行”的氛围,全力推进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校车、“黑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等车辆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6月11日,河北省兴隆县交警大队联合县教育局、交通局在三道河中心小学召开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联席会议。半壁山学区、蓝旗营学区、挂兰峪学区、蘑菇峪学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小学师生近360人参加会议。
会上,教育局、交通局、学区领导及学生代表分别发言。交警大队民警首先结合近期发生的接送学生车辆典型事故案例详细讲解了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重要性,随后强调四点:一是各学校负责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和监督,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三轮车、报废车、“黑出租”、“黑校车”等违法车辆上下学。加强对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要配备到位。抓好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及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驾驶员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做到安全出行,文明驾驶。二是实行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户籍化”管理,建立健全各类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严防发生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如若发现违规接送学生车辆的问题,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学校和幼儿园负责人要加强对校车及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管理力度,做好对驾驶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自觉杜绝校车超员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家长会、课间操、课前几分钟等时间段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板报、投影仪讲课、交通知识竞赛等方式定期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四是校车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上下学生应定点停靠,禁止随意停放,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定期组织驾驶人及随车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
此次培训会的召开,对切实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运营秩序,消除学生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学生及幼儿出行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吕德君 王东辉 通讯员 褚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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