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株洲湘江风光带举办保护“母亲河”、“春雷行动”宣传暨湘江徒步活动,迎接即将到来的6﹒5世界环境日,并为此前全市法院开展的保护“母亲河”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造势。
徒步活动由株洲中院副院长戴晓辉主持,部分院领导、干警、志愿者参加,株洲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君瑜发表讲话并开启活动。徒步活动以钢琴广场为起点,体育中心为终点,全程约6公里。参加徒步活动的干警手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彩旗,沿途向市民发放“春雷行动”宣传册,向大众介绍法院开展“春雷行动”的原因、形式及重点打击的10类行为;由株洲市清蓝环保志愿者协会志愿者向干警介绍株洲饮用水保护区的基本情况,监测湘江水质,观察取水泵房和各个排口的排水情况。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 委、市 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要求,切实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力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决议》,株洲中院严格按照省院要求,积极开展保护“母亲河”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为生态株洲建设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通讯员 陈政 周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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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6 2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