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真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好法官啊!”在河北省兴隆县家事审判庭工作人员顶着烈日向当事人送达裁定书后,当事人激动的说。
5月23日,兴隆县法院家事审判庭法官对一起赡养纠纷案进行庭后回访,促成当事人达成赡养协议,做到了案结事了家和。
原告张某某68岁,丈夫早已去世,2017年突发脑出血,经过治疗病情虽有好转,现仍行动不便,反应迟钝。原告与丈夫共生育四个子女,两个女儿已出嫁,早年分家时约定次子赡养其母亲张某某。现因张某某患病,次子未能履行赡养义务,原告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庭审时因张某某行动不便,张某某的妹妹作为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张某某的弟弟等人到庭旁听。开庭时,双方就张某某赡养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原、被告当庭互相指责,对立情绪严重,致使案件未能协商解决。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有针对性的对被告进行批评教育,告知被告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义务。
为进一步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做好案件的判前和解工作,家事审判庭的法官深入被告家中进行庭后跟踪回访。针对被告已将原告接回家中赡养,原告在被告等人的照顾下,已经可以下地走动的现状,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与原告代理人进行沟通,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原告撤诉;这起因赡养老人的纠纷最终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跟踪回访”是家事审判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意就是为促进家庭和谐,通过庭后、判前回访,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所在,从而可以给出双方最贴合实际的解决方案,将家事案件通过撤诉或调解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今年以来,共开展庭后、判前回访38次,成功调解10件。(吕德君 通讯员 刘振宇 王凡)
相关阅读
2023-10-14 11:29:14
2022-11-20 20:31:49
2022-09-16 22:36:58
2022-05-18 23:22:46
2022-05-01 20: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