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水上派出所联合渔政部门查处一起禁渔期非法捕捞案件。公安机关将违法嫌疑人杨某、高某移交给渔政部门立案查处。
3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进入春季禁渔期,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政府为专业渔民发放了生活补助。5月16日凌晨4时许,水上派出所民警和渔政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在沅江水域例行巡逻,当行至武陵区盐关码头下游150米水域时,发现杨某和高某正忙着收网起鱼,遂将其带回水上派出所调查。
经查,早在禁渔期前,杨某就签署了禁渔责任状。在利益的驱使下,4月底开始,杨某和妻子高某驾驶柴油捕鱼船非法捕捞中华米虾、鲤鱼、黄颡鱼等,每次获利几百元不等。(通讯员 吴林芳 潘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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