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承德执行在行动”之“兴隆行动”开展以来,河北省兴隆县法院经过第一阶段两周的“集中执行会战”,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4月28日共执结案件159件,达成执行和解71件,终本3件,拘传227人次,拘留9人,收回执行标的款4,015,129.00元,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显著。
一是强化领导执行力度,统筹规划谋发展。全面落实执行工作“一把手”工程,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作为督导巡查总舵手兼重点疑难案件排查兵,带领四个小组组长做到了“六个亲自”,即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撰写方案、亲自梳理卷宗、亲自挂帅出征、亲自办结难案、亲自总结经验;统筹规划全院四个执行小组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坚持做到每天有目标、有方向、有举措、有收获。两周来,五位党组成员共走访20个乡镇79个自然村,询问被执行人100余人次,办结案件34件,收回执行标的款100余万元。其中,“一把手”亲自执结5件,达成执行和解3件,收回执行标的款10余万元,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了震慑力,带动了队伍积极性。
二是提升团队合作意识,比超赶帮促效率。在此次“集中执行会战”中,全院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细化工作责任,按照员额法官数量分给每个执行小组相应案件,实战中体现了“比超赶帮”的小组竞技性和“一盘棋”的大局感以及互帮互助的集体荣誉感。四个小组以机关微信群为中枢纽带,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以此为统筹发号阵地,及时对各组工作进行总结,及时传达相关部署要求;各组每拘传一名被执行人,收回一笔执行标的款或者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在微信群里发布,做到相互“炫耀”、鼓励以及出谋划策解难题。对于一名被执行人涉及几起案件的,针对查封的款项,主办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平台及时与其他执行法官沟通,或做到多余标的款共享,或发挥奉献精神优先执结小标额案件,充分体现了团队合作意识。
三是打破常规作息时间,集中全力抓老赖。“集中执行会战”取得显著成效的关键在于全院执行干警勤奋忘我、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工作中,执行干警打破了常规工作日时间,以出奇兵、出重兵为突破口,全力堵挖被执行人。充分利用被执行人感觉最安全的时候——执行干警周末休息时间和早晚时间,或深夜驱车或冒雨前行,以忘我的工作状态上演了11起深夜抓老赖、雨中堵被执行人情景;其中,清晨雨中堵被执行人于被窝的4起案件,执结3起,收回标的款67345.00元;凌晨出兵5起,以“速度与激情”的形式堵住老赖4人,执结4件,收回执行标的款10万余元。
四是优化决战执行举措,刚柔并济出战绩。为突出执行工作的实效性,执行干警不断优化执行举措,以刚正不阿和柔性执法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采取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以及拘传、拘留被执行人等强制执行措施,使被执行人在心理上处于劣势地位,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不能依法履行义务的责任担当。“集中执行会战”共拘传227人次,扣押车辆2台,拘留9人;其中因拘留而及时履付执行标的的有7人。在执行中,执行干警不乏执法温情一面,多措并举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讲法律、道人情,中午为离家远的被执行人买盒饭,共执行和解协议71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是发挥职能技术优势,多措并举执标的。有效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深入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发展。对所有执行案件从登记立案到结案,实行全程信息化处理,做到件件有登记、有进展、有结果,实现全程留痕,确保案件执行期限、财产处置、案款发放、案件归档评查等各节点一目了然。充分发挥网络查控、微信划款等平台作用,对所有未结案件进行全部网络查控,精准掌握被执行人房产、银行存款、工商登记等各项事物,对有可控财产及时进行查封,对被列入黑名单人员及时限制其高消费;对拘传的所有被执行人及时对其手机微信钱包进行查询,发现有大额微信存款的,及时要求被执行人进行转账支付被执行款项。其中,微信转账100余万元,因限制高消费不能从泰国返乡而主动找人替交执行款1.5万元。
六是加大宣传曝光力度,齐抓共管造氛围。成立宣传报道组,专司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公安、检察院、工商等各机关和各级宣传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依托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以及县电视台,对所有未执结案件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曝光;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邀请县电视台记者随执行队伍跟踪拍摄,定时通报典型案例,晾晒抓捕老赖、加强思想教育以及决定拘留的全过程,对未执结案件被执行人起到震慑作用。拓展报道空间,积极与市政法委、市中院相关领导沟通,聘请市报社记者一线采访,既强化了执行工作社会舆论氛围,又为全社会大格局执行工作积累了经验。活动开展以来,共撰写稿件10余篇,包括《人民法院报》、《河北法制报》在内的各级媒体报刊转发30余篇次。(吕德君 通讯员 刘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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