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主线,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院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加强调裁衔接,不断推进仲裁工作创新发展。截至目前,2018年度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9件,涉及劳动者441人,涉及金额156.8万元,结案47件,结案率达96%。
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基层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普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截至目前,我县共设立基层调解组织35个。
进一步加强仲裁调解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指导开展调解工作,同时严把仲裁员入口,建立健全考评措施和聘任管理制度,完善仲裁员管理系统,积极创建优质服务窗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程序公开、服务热情、调裁公正。
进一步加强仲裁办案信息化建设。启用全省仲裁办案系统处理争议案件,将信息化工作贯穿到仲裁案件全过程,保证仲裁程序、处理时限及文书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为实现仲裁全面信息化奠定数据基础。
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指导县内用人单位调解组织开展规范化工作,提高调解组织社会公信力,力争将50%的争议化解在用人单位内部;积极构建调裁一体化工作格局,保证争议处理的一贯性、连续性和有效性。在劳动争议多发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并调解劳动争议。充分发挥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的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工作,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吕德君 通讯员 吴光磊)
相关阅读
2023-10-14 11:29:14
2022-11-20 20:31:49
2022-09-16 22:36:58
2022-05-18 23:22:46
2022-05-01 20:5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