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21日讯(董明超 通讯员 任雨薇)清明节期间,全国多地举行仪式缅怀器官捐献者。据悉,我国启动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至今8年,全国捐献的器官累计挽救了4.6万余人的生命。河北省是2013年经国家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批准后开展这项工作的,这几年累计捐献遗体230余例,捐献器官和组织335个,挽救了300余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可否认,器官捐献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受制于人们的思想观念局限以及一些现实困境,我国器官捐献缺口依然巨大。
器官捐献,需要的不仅是爱心,更需要了解。近日,记者走进市红十字会,采访到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和我市唯一一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对话已登记的器官捐献志愿者,了解关于器官捐献的情况和故事。
从无偿献血到器官捐献,“90后”小伙子两年带动近20人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我们赤手空拳来到这个世界上,也将两手空空地离去。我们能留下什么?我们能奉献什么?毕竟,我们走后啥也带不走。如果自己的一个选择就能让更多患者享受健康的人生,那也算是为自己走后做的一件好事。”小海(化名)说。像很多热心公益的人士一样,小海言谈间透露出一种豁达、智慧的人生态度。
小海是一名“90后”小伙子,家在大厂回族自治县,在一家门窗厂工作。2016年,他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说起来,故事开端有些偶然,但对于小海来说,这也许就是命运草蛇灰线的伏笔。那是2009年,小海因为和一名同事打赌,两个人跑去献血。本来只是一次意气之争的赌约,却开启了小海对无偿献血的关注。2016年初,小海的一个朋友患了白血病,到位于三河市燕郊的陆道培医院治疗。当时,为了救助这位朋友建起了一个微信群,群里都是无偿献血的人。后来,因为术后并发症,小海的朋友没能救回来。小海心想,朋友去世了,但这群无偿献血的好心人不能散了,小海就建起了一个无偿献血群。
再后来,通过北仑好人朱志宁,小海发现原来能做的不只是无偿献血,还可以有造血干细胞捐献和器官捐献。从那时候起,小海开始看一些关于造血干细胞捐献和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并且转发扩散给朋友和更多人知晓。也是在那一年,小海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随着小海的传播、影响,一些朋友开始找小海咨询器官捐献的相关事宜,小海就耐心为他们讲解器官捐献的好处,可以移植给需要的患者让他们重获新生。“不过,有些人的思想可能一时之间转变不过来。中国有句老话,‘不管怎么样人死了得留个全尸’。”小海说,要捅破这层窗户纸真的很难。
一晃两年下来,小海的宣传见了成效。最多的时候,他一天要接待好几位有捐献意向的朋友咨询。“我在群里就算是年龄小的了,有的年长我几岁、几十岁的志愿者,看到我登记后也相继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小海说,目前,廊坊这边经由他影响、已登记的志愿者10人以上,外地登记的志愿者5人以上。“其实,我觉得我们要勇于突破老旧思维,要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和一颗强大的向善之心。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小海说。
“你再说就打你!”——器官捐献协调员作为生死“摆渡人”鲜为人知的经历
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就无法挽救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倡导和推动器官捐献与“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的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器官捐献者大爱奉献,体现社会的文明进步,与“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会精神契合。器官捐献是红十字会在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捐献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些年来,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对器官捐献工作的推进既强化了我国开展这项事业的精神内涵,又彰显了社会责任。
我市红十字会近几年也为此做了大量宣传推广工作。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李凡,于2016年通过考试获得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资格,成为我市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位器官捐献协调员。
在很多医院的ICU病房,每天都有患者因救治无效逝世,“潜在待捐”案例便存在于这些患者之中。器官捐献协调员就是要传播器官捐献理念,发现并联络这些“潜在待捐”案例。当患者已经无法救治,要走到他们悲痛的家属身边去问:“你愿意捐出他(她)的器官吗?”这的确很艰难。这样的问题招致拒绝似乎是寻常,甚至就像有人说的,这简直是在“找打”。但即使这样也要问,因为问一次,就可能有人因此活下去。
2016年,一位33岁的男子因车祸重伤,送至医院急诊科已经无法救治。那天,李凡接到男子家属的电话,称有意捐献男子眼角膜。她匆匆赶到医院,男子的妻子、母亲、继父和一些亲友都在。与家属简单沟通后,李凡找到急诊科医生协调眼角膜摘取事宜,遗憾的是,由于发生感染,男子的眼角膜已经无法达到捐献条件。在此过程中,李凡了解到,男子的其他器官完好,如果能够实现捐献,可以挽救不少人的性命。
李凡找到男子的家属,小心、审慎地说明了情况。毕竟,这种情况下,她的一句话甚至一个表情都可能刺激到家属的情绪。李凡刚把话说完,男子的母亲就泣不成声了。男子的妻子表示,愿意尊重公婆的意见。经过李凡的安抚和沟通,男子的母亲松口了,说出一句:“要不也行吧。”就在这时候,男子的继父走上前,强烈反对:“不能捐!要不回到村里人们得怎么看我?”男子的母亲便也说:“我们不捐了。”
形势突然逆转,李凡本想再跟男子的母亲沟通一下,这时候,男子的一些旁系亲属拥上前阻拦,还有人出言威胁:“你再说就打你!”
那天,李凡在医院与家属沟通协调了4个多小时,最终“无功而返”。“因为器官摘取时机以及移植前的冷缺血时间有限,所以不得不尽快与家属沟通。”李凡说,这种情况下,家属的情绪不稳定可以理解,毕竟他们大多数没接触过器官捐献相关知识,她就要耐心地把一些专业知识传递给他们。李凡表示,器官捐献协调员的任务不是“劝捐”,而是让更多人了解。
器官捐献难,背后多重困境待解
近几年,我市通过市红十字会以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进行登记的器官捐献志愿者不断增长,但是器官捐献背后仍有多重困境待解。目前,我市已实现14例造血干细胞捐献,也有眼角膜等组织捐献案例,但尚未实现首例器官捐献。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廊坊至今尚未实现首例器官捐献与廊坊一些“特殊性”有关。廊坊毗邻京津,本身没有器官移植医院,所以不乏有些廊坊人跨地区实现器官捐献,而廊坊本地无法统计这类案例。
今年,我市一名2岁幼儿因呼吸道梗阻造成脑缺氧死亡。当时,孩子被送至市人民医院已无法抢救的情况下,幼儿家属联系到市红十字会,达成器官捐献意愿。后来,家属抱着一线希望带孩子转院到北京,最终抢救无效。本来孩子家属希望回廊坊完成捐献,但因为怕贻误时机造成器官无法正常捐献,最后在北京实现捐献。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这没有什么好遗憾的,因为那些人通过廊坊市红十字会了解了器官捐献,最后也实现了捐献,廊坊市红十字会所做的前期工作并没有浪费。“只要有人能因此获救、重拾健康,这就是最圆满的局面。”
此外,还有一些是全国各地在推进器官捐献工作时普遍面临的困境。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登记的志愿者普遍比较年轻,多为“80后”“90后”。“他们自己愿意捐献,但是家属能不能同意将来还是‘一大关’。”按照相关规定,是否捐献器官最终还要征得家属签字同意。一般来说,其父母、配偶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同意,这是硬性条件;实践操作中,可能还需要在场旁系亲属的同意。
就拿小海来说,他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至今仍是瞒着家里人的。实际情况中,这类志愿者应该不在少数。
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一直是器官捐献面临的一大障碍。由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入土为安”等观念的影响,很多人固执地遵循旧习俗,对于捐出亲属或自己的器官,感情上很难接受。同时,受制于这些旧观念习俗,不少捐献者及其家属得不到应有的肯定,甚至会被无端议论。此前有一个案例,家属不同意捐献的理由就是“村里人会说我把孩子给卖了。”在不少“潜在待捐”案例中,直系亲属已经初步达成捐献意向,最终因为“七大姑八大姨”几句话放弃捐献的情况时有发生。
让更多人了解器官捐献
2015年1月,廊坊实现首例眼角膜捐献。捐献者是一位23岁的女孩,毕业后刚参加工作,因病到三河燕达国际医院救治。预感到自己病情严重,女孩说想要把眼角膜捐出去。
女孩家属联系到市红十字会。李凡接到任务后赶紧抵达医院,此时女孩的病情已经很不稳定,家属们的情绪也随之徘徊。在女孩的坚持下,女孩的姐姐拿着需要签署的材料递给女孩签字,签完字后,女孩的状态突然好转了一些。也许是心愿已了,整个人情绪放松了吧。
按照相关规定,器官摘取时,器官捐献协调员需要在场进行监督及协调流程,同时也是一种人文关怀。那几天,李凡的手机一直保持着畅通。1月21日晚上11点多,李凡接到女孩家属电话,说女孩不行了。李凡赶到医院。1月22日凌晨1时30分,女孩离世。凌晨5时,眼角膜捐献手术顺利完成。最终,女孩的眼角膜成功救助了两个人。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全国各地眼角膜捐献呈“井喷”之势,原因是当年1月,知名歌手姚贝娜因罹患乳腺癌不幸去世,按照她的遗愿捐献了眼角膜。媒体对此进行报道后,不少人因此了解了人体组织、器官捐献,加之名人示范效应,一时间,公众对人体组织、器官捐献的态度积极了不少。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正在艰难推进,让更多人了解器官捐献,推进器官捐献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特别是需要公众广泛支持和参与到宣传推广活动中来,用生命的延续彰显大爱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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