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德市安乡县一名18岁的年轻小伙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网购而来的报废小轿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使他人受伤,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
2月22日16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在安全乡南北渠15号桥路口,一辆小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现场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安乡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发现该事故为一辆牌号为“湘S05***”的小型轿车与一辆牌号为“湘J90***”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摩托车驾驶人唐某军、摩托车乘坐人唐某娇、唐某受伤,两车均受到不同程度损毁。
在对双方驾驶人身份确认过程中,民警发现肇事者邹某是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该车辆,且该肇事车辆属于报废车辆、也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经询问得知,该车是肇事者邹某为“练车”从某网购平台购买,邹某对该车相关手续和安全技术性能情况一无所知,发生事故后,邹某对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
目前,邹某因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该案相关事宜正在进一步处理中。(通讯员 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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