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常德市石门县楚江街道闫家溶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事故伤者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连夜侦破命案,肇事驾驶人田某周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当日21时许,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群众报警:20时50分左右,在楚江街道闫家溶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将一名行人撞伤倒地后驾车逃逸,目前伤者生命垂危。
警情突至,指挥中心迅速指令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赶赴事故现场。值班民警丁继泉、李昌盛在现场发现,伤者赵某春已被送往医院,除了一滩血迹外,没有遗留任何痕迹和散落物。通过走访,目击者也没能看清肇事逃逸车辆的号牌。丁继泉立即将案情反馈至大队带班领导。
根据案情,大队迅速成立了“2.24”专案组,并紧急启动了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侦破预案。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伍先林决定以案发现场为中心,扩大调查范围,协调科技应用管理中队及相关部门,筛查比对案发地周边沿途监控视频。经排查和分析,确定号牌“浙A9Z**8”标致牌小型轿车具有较大的肇事嫌疑。正当民警准备循线追踪时,公安信息系统显示号牌“浙A9Z**8”已于2016年4月注销。显然,肇事车辆是一辆套牌车,案件侦办又进入了死胡同。
2月25日凌晨,医院传来了消息,伤者赵某春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死亡,案件瞬间升级。“就是大海捞针,也要揪出肇事车!”专案组全体参战人员暗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破此命案,严惩肇事者!
专案组决定继续扩大搜索范围,彻夜排查全县监控视频资料,全力搜寻肇事车辆的蛛丝马迹。通过海量筛查、反复比对,民警最终获取了肇事嫌疑车辆的逃逸轨迹。结合情报资料,专案组连夜调度雁池和壶瓶山交警中队,组织警力到所属辖区各村居进行排查辨认。
8时37分,雁池交警中队根据群众反馈的信息,在所街乡一条偏僻小道发现了嫌疑车辆。正当民警围绕该车展开调查时,雁池交警中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电话:迫于警方压力,肇事者田某周深知难逃法网,表示要投案自首。民警迅速赶往田某周住处将其控制,并在田某周的指认下,提取了其抛弃的相关证据。
据肇事者田某周交代:事发当天,他驾驶悬挂“浙A9Z**8”的标致牌小型轿车送朋友到石门县城,途中不慎将一行人撞倒在地。因自己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车辆也没有购买保险,其号牌还是套用其他机动车的,为逃避责任和处罚,肇事后便趁着夜色迅速驾车逃离现场。
目前,田某周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的后续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通讯员 覃青云 刘宏 伍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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