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生活2月27日讯(吕德君 通讯员 东岳 刘振宇)春节前夕,河北省兴隆县杨某到该县大杖子人民法庭污言秽语、大喊大叫,辱骂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正常办公秩序和公共秩序,法庭干警对其劝解无效后及时报案,杨某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2月11日,杨某来到兴隆县法院大杖子人民法庭,不顾法庭正在办公,杨某在法庭办公室、办公区内污言秽语、大喊大叫,并在法庭办公室内从口袋里掏出一瓶白酒一饮而尽,而后拍打办公设施扰乱其他当事人正常办事,随后从法庭出来,在法庭院内当重小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听到杨某被拘后,同村村民拍手称快,纷纷到派出所报案,细数杨某在村内的“表现”。
春节本是家家户户团聚的时刻,可是杨某不能好好约束自己,到法庭闹事被拘,得到应有的惩罚。此举有效的维护了法律权威、法庭和办公秩序,为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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