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德市澧县交警大队赶赴石门县将一年前交通肇事逃逸在外的汤某抓获到案。
2017年1 月25日19时30分许,汤某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宗申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S302线由西向东行驶至澧县火连坡镇南木村一组时,因操作不当与同向行走在路边的行人皮某相撞,造成皮某重伤二级。经交警大队调查研究判定:该事故是因为汤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证摩托车造成,汤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造成皮某重伤二级,需要多次开颅治疗,而汤某的赔偿费却迟迟不到位,皮某家人为此四处举债为皮某治疗,如今医药费缺口仍是未解难题。为此,交警中队民警、镇政府干部和司法所均多次上门找汤某协调解决,一直无果。而汤某也开始有心躲避,直至再难找到他本人行踪和联络方式。2017年7月,交警大队正式对汤某启用网上追逃程序,对汤某展开抓捕行动。
2018年2月11日,澧县交警大队收到石门派出所的消息:网上在逃人员汤某在石门被抓获。接到通知后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张绍峰立即赶到石门派出所,进行进一步确认。原来是汤某在石门准备搭乘火车到广西亲戚家过年,在验票进站时被检验系统自动识别并报警。民警遂将汤某押解回了澧县。目前汤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例等待进一步处理。
澧县交警一直不放松交通肇事逃逸人员的追逃工作,为受害者追回损失,犯罪嫌疑人所有隐遁潜逃的举动终将是徒劳。在此也提醒群众:若发现身边出现在逃嫌疑人,请及时向警方举报;或敦促在逃人员尽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通讯员 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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