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七天小长假已过,常德交警继续深入推进“冬春攻势”行动,严查各种交通违法,加强路面管控。2月23日,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一起轻型自卸货车超过机动车载货高度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戴加某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
下午5时30分左右,在常德市沅安路武陵阁附近路段,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五中队民警在此巡逻,例行检查。一辆牌号为湘J18XXX的轻型自卸货车驶来。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辆所载货物为竹子,数量之多,高高地叠放着,明显超过了机动车规定的载货高度,且所载竹子仅用几根木棍和绳子固定着,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名叫戴加某,常德市桃源县人。民警指出戴加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3条第4项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对其交通违法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
交警提示:机动车所载货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否则在遇到紧急情况下,不利于机动车正常操作行驶,会带来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通讯员 刘小满 汤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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