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六、初七、初八,很多商家选择在这三天开业并燃放烟花爆竹,图个开业大吉。自春节期间常德市城区实施“禁燃令”后,多数商家都选择了更文明的方式开门迎客。但也有不少“传统”商家“顶风”燃放 爆竹,受到相关处罚。
2月22日(正月初七)8时许,违法嫌疑人龚某因东风4S店新年第一天开门图喜庆,安排店员工蒋某在位 于南坪街道龙港路与三星路交汇处东风4S店门口燃放烟花爆竹,并拍摄视频发微信群,影响恶劣。现龚某被 处以500元罚款,蒋某被处行政拘留5日。22日(正月初七)9时许,违法嫌疑人饶某在武陵区白马湖街道长 家山社区鼎喜酒店旁的鼎盛茶楼门前因新店开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挂;经询问,饶某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 爆竹一事供认不讳。现其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款200的处罚。
23日(正月初八)上午9时许,违法人员戴某在常德市武陵区戴氏彩板钢架厂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武陵公安分局启明派出所联合处警防控一大队成功查处。目前,违法人员彭某已被行政罚款500元。10时许, 违法人员钟某在常德市武陵区筱沅水利水电建设公司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武陵区公安分局启明派出所联 合处警防控一大队民警成功查处。目前,违法人员钟某已被行政罚款500元。
今年春节期间,对于“禁燃”工作,武陵公安分局一直在行动,各所队加大巡查力度,据统计,分局共出动警力771人次、动员社会力量380人,组织播放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宣传片145次,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共劝阻违规燃放行为118起,查处11起,行政拘留3人,行政罚款10人。芷兰派出所对处警防控大队移 交的5起案件正在调查取证,拟呈报行政拘留1人,行政罚款4人。特别是处警防控一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共劝阻30余起,拍照取证16起,移交派出所16人。对于违规燃放和存储烟花爆竹人员,情节轻者,会对其劝阻、批评教育,较为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甚至拘留。
最后,武陵公安呼吁市民提高自身环保意识,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环保年”,让年味更清新, 让环境更美好,别让首单成罚单。(通讯员 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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