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生活2月9日讯(吕德君 通讯员 刘振宇)2月8日,河北省兴隆县法院民一庭庭长马建民协同兴隆县合易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卢俊良、兴隆县天友劳务派遣公司经理董绍玉,针对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专程到县公安消防大队,对该单位用工问题进行延伸回访。
在座谈会上,马建民庭长详细了解了县公安消防大队机构设置、人员结构、工休状况等情况。结合具体案例,马建民庭长以生动朴实的语言,精辟入里的论述了县公安消防大队如何依法维权,详细的阐释了三大诉讼法的概念。马建民庭长说,公安消防武警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艰巨任务,在为国家为人民奉献青春、抛洒热血的同时,也要知法懂法,维护好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合法权利,更好的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最后,马建民庭长和卢俊良经理、董绍玉经理为县公安消防大队提出几点建议。一是严格考勤制度,规避用工风险。针对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的特殊情况,要求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掌握好工作人员用工时间,要在严格依法的基础上与工作人员签订好用工协议,明示工作方式,确保依法用工,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二是细化工资标准,保障劳动者报酬。不管是通过劳务派遣还是以何种形式用工,都要细化、明示劳动者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各项工资数量,确保应发工资数量不低于全县最低保障工资数量。三是加强规范管理,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制定严格的工作规章制度,细化包括工作方式、工作待遇等内容的各项举措,在用工开始就予以明示;要实行例会制度,开展常态化纪律规矩的学习培训,做到规范用工,规范管理,确保工作管理制度化。四是加强学习,确保依法用工。要认真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与派遣方、保险方的协调沟通,在依法依规基础上保障劳动者人身权益,推进县消防大队工作管理的法治化轨道。
近日,兴隆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原告兴隆县公安消防大队与被告陆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做到案结事了,既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县公安消防大队良好的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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