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常德市检察院下发的《全市检察机关2017年度公诉工作考评情况通报》中,桃源县检察院公诉科因工作表现突出,获市院通报表彰。
2017年,桃源县检察院公诉科在院党组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确保案件质量、争创一流业绩”总目标,全面履行公诉职能,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全年共提起公诉364件557人,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同时,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认真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职责,积极推动未检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对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并定期对他们进行考察,实施教育、感化。
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优秀公诉案件”、“优秀公诉文书”和“优秀公诉庭”评选活动中,该院公诉科办理的“舒某某玩忽职守案”获评优秀公诉案件,制作的“田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审查报告”获评优秀公诉文书。下一步,该院公诉科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公诉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讯员 李智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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