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让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有更多的获得感,洪雅法院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坚决打击拒绝执行行为。2018年1月15日,洪雅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千里之外,从云南省红河州将被执行人何某的一辆进口大众辉腾成功扣押回洪。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民间借款纠纷一案,洪雅法院判决何某偿还本金82万元。判决生效后,何某一直表示没钱,且不能制定相应的还款计划。通过网络查控,执行法官在车辆管理系统中查到何某有一辆进口大众辉腾,虽然在网上采取了查控措施,但一直未能实际查获并扣押该车。为此,执行法官当即发布协助查封手续,该车在云南省境内被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在违法案件中查获,红河州警方在网上检索发现该车系洪雅法院已查封车辆,遂通知该院进行处理。
因该车远在外省,且被执行人何某在当地还有很多民间债务,执行局立即进行精心研判,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了工作预案,并抽调精兵强将放弃休息时间当即出发。经过日夜兼程,赶往1200公里之外的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在当地交警部门的协助下,就地扣押该车,并在三天之内将该车托运回了洪雅法院,为实现当事人的债权提供了保障。
“执行难”是长期以来影响司法公信建设和地方依法治理的突出问题,但我们坚信,在党委坚强领导下、在政府大力支持下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洪雅县一定能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相关阅读
2024-03-04 21:15:53
2024-02-22 13:38:44
2024-02-21 15:51:12
2024-02-02 17:44:52
2023-10-24 18:14:17
2023-10-10 10: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