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整天争先,局部创优”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喜获多项荣誉。
在最高检、省院、常德市院的表彰中:津市市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津市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院办公室全面工作、综合信息工作被常德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常德市检察机关读书征文评选活动荣获组织奖。
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表彰中:津市市人民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绩效评估优秀单位、全市工业经济部门服务企业工作十佳单位、全市政法工作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先进后盾单位、全市环境保护先进单位,被市综治委评为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创建)、市直和垂直管理单位优秀单位。
同时,在省院、常德市院、津市市委、市政府的表彰中,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干警童星宇所撰写的论文《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若干问题的思考》荣获2017年度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杨胜、龙金辉、童星宇、黄少勇、张佳欢在常德市检察机关读书征文评选活动中分别获得二等奖、优秀奖;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蹇学文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绩效评估先进个人—二等功;刘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绩效评估先进个人—三等功;徐成华、龚平、文厚霖、张佳欢、熊玉芳、向阳葵、叶助宏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绩效评估先进个人—嘉奖人员;龚平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周全连续两年被津市财政会计审计学会评为先进会计工作者。(通讯员 胡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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