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生活12月13日讯(吕德君通讯员 关立伟)近年来,承德市双桥区委、区政府坚持将抓督查、促落实作为提高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手段,充分运用“督考问用四位一体”工作落实机制,不断创新督考工作方法,深化问用机制改革,有效发挥了“督查、考核、问责、用人”相融合的“聚变”效应,为该区重大决策部署高效落实、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建立电子督查工作台账,确保“督的实”。由督考部门牵头,及时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逐项明确牵头区级领导、牵头单位、具体承办科室、责任人及主要目标、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录入督办事项管理软件系统,形成重点工作台账,作为推动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考量干部实绩的重要平台和载体。线上,由督考部门运用软件系统的情况汇总、统计分析、定向通知、督办催办等功能,实时了解和汇总整理各单位承办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工作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偏差,改进举措,确保工作落实。线下,由督考部门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各种形式的现场督办和明察暗访活动,直接深入到基层一线开展“点对点”“印证式”督查,最大限度挤出水分,确保相关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在文明城市测评期间,双桥区有测评点位298个,督考部门始终坚持全方位覆盖,多批次督导,通过实地检查和反复测评相结合,共发现问题点位1126个,下发整改《督办单》47期,整改完成1112件,整改率98.7%。
建立干部实绩“评价记录”,确保“考的准”。在不断优化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了工作跟踪问效机制和日常考核评价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承办人的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评估、动态考核,并将每名责任人承办事项的考评结果分别登记在案,交由组织、人事部门形成干部实绩“评价记录”,作为日后对其落实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其中,对区委、区政府安排的统一重大事项,由各分管区级领导提出考核评价意见,经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或专项工作总指挥部)等最终确定考核等次;对区督考办督办的专项工作或重点工作,由督考办提出评价建议,提交区督考委确定评价等次;对区级领导直接安排的专项工作,由相关区级领直接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完善督促检查问责办法,确保“问到位”。制定出台《双桥区督促检查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或经两次督办、预警后,仍未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建立区督考办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沟通、联系机制,在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之前,进行集体会商、专题研究,对责任追究的对象、方式、程序等共同把关确定。程序启动后,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影响大小,通过“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及党纪、政纪处分”等五种方式实施追责。责任追究结果纳入日常督查考核和领导班子及干部年度综合考核。2017年以来,该区共有13个单位和19名个人因履职不到位被追责,部分涉及违纪人员移交区纪委问责。
建立督考用人联动机制,确保“用的好”。制定出台《双桥区关于在专项工作中考核评价干部的实施办法》,将督查考核评价结果(干部实绩“评价记录”)作为选人用人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明确规定,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5%。强化“专项和重点工作评价”在干部选任中的参考比重,由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的重大事项,被评为优秀的即可列为后备干部人选;特别优秀且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优先使用;表现特别突出的干部,可由专项工作组书面向区委推荐为科级干部建议人选,区委根据人选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优先提拔或重用;平时安排的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一次评为优秀的,在全区通报表扬,两次评为优秀的列为后备干部人选。
一段时期以来,双桥区通过督、考、问、用一体化协调联动,既增加了督查工作的刚性约束力,又提高了干部任用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让真干假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树立了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工作导向,有力推进了决策落实,保证了政令畅通。近年来,该区圆满完成了双峰寺水库移民、张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京沈客运专线建设、承围公路改线征地拆迁等省、市级重大专项工作,截至9月底,该区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60个,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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