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生活12月13日讯(吕德君 通讯员 王留斌)因违规放火烧荒,使1300余公顷山林过火,四十余户房屋被烧,造成损失高达100多万元。近日,承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承德县三家镇“4.29”森林失火案,董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2017年4月29日9时许,被告人董某某在承德县三家镇西兴村烧荒时不慎引发山林大火,造成山林大面积过火,山林过火致6个村334户并致承德县北大山国有林场、三家镇志云村集体山林部分、山下村庄四十五户村民房屋和物品被烧损毁。经鉴定,承德县三家镇“4.29”森林失火案中过火面积共计1337.025公顷,造成损失高达10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某某违反森林防火期间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点火燎地引发山火,致使国家集体和他人山林、他人财产遭受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承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三百余户村民和国有林场、集体山林被烧,过火有林地面积高达上千公顷并造成四十五户村民房屋和物品损失且被告人不能赔偿,量刑时对此情节酌定从重考虑;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董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承德县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农村居民,野外用火、烧荒、烧秸秆等行为极易引发火灾,火灾危险性也随之增加,必须严格执行严禁野外用火的要求,否则将受到相应法律处罚。
相关阅读
2024-01-08 18:14:06
2023-10-31 16:59:50
2023-10-09 17:30:36
2023-09-03 12:35:28
2023-08-22 15:51:58
2023-07-12 12:14:02